贵州大学经济学院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发布者:教学科发布时间:2024-09-06浏览次数:10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推荐2025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贵大发〔202432号文)精神,结合经济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细则:

  1.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洪名勇 胡环宇

成员:朱满德 向秋丹 王忠於

熊德斌 蒋雪梅 石虹 李玉娟 罗蓉 唐小平

秘书:臧绍刚  赵洁

  1. 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3.学院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学院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限制本院推免生报考其他推免生遴选单位和专业。

三、申请条件

1.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好,勤学上进,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学术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学习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30%以教务系统96日正考成绩计算)。

5.非外语类专业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小语种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在75分及以上。英语类专业的学生TEM4成绩合格及以上且第二外语课程期末考试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日语专业的学生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N1)成绩合格及以上,且第二外语课程考试成绩每学期均达到7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考试(CET4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申请程序

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于202498日前向经济学院提交《贵州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3份)和相关申请材料。

2.经济学院根据推免生条件和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于2024910日前审核推免生资格,签署推荐意见,报送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名单。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推免资格的确定原则上以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以教务系统96日正考成绩计算)”排名为序进行择优推荐

3.符合“申请条件”第1~6款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原则上可不受学习成绩排名限制,进行优先推荐,但此部分学生不超过学院总名额的30%

1)参军入伍退役后已复学的应届毕业生。

2)本科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贵州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CSSCISSCISCI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的应届毕业生。

3)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前两位的学生(若前两位为研究生,国赛最高奖汇报的本科生视为排名前两位的学生,或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或“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一等奖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4)本科在读期间,参加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项目(附件2),获国赛最高奖项且排名第一的学生。

通过以上(2)(3)(4)款推荐的学生,学院成立不少于5人(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核认定,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出具书面明确意见并排序,进行择优推荐,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报学校教务处。学术论文需查重,学科竞赛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等次高者优先。同等情况下,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优先。

通过(1)(2)(3)(4)款推荐的学生超过学院30%的名额限制时,优先安排参军入伍退役毕业生。通过以上(2)(3)(4)款申请的学生,如果未通过答辩,仍严格按照学习成绩排名参与学院整体推荐。

根据学校推免通知,经济学院2025届有推荐指标51人。学院优先推荐满足1)(2)(3)(4)款条件的学生,人数不超过15。剩余名额按照专业人数占比,优先支持“双一流”学科建设,兼顾学科协调发展的要求进行分配。

、其他有关要求

1.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2.对取得推免资格并被录取的推免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承诺书,违约者的诚信记录将记入其个人档案。

3.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4.经济学院推免工作进程见附件1

5.经济学院推免工作联系电话:0851-88236002(经济学院教学科科)

6.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贵州大学经济学院

202496

            附件1:贵州大学经济学院推免生工作进程表.docx附件2:《2023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