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组织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陈勇华发布时间:2015-12-28浏览次数:355

 

经济学院全日制自考助学各专业学生:

 

按《关于不得组织自考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继教发[2015]34号的要求,决定:我院不组织或介绍全日制自考生参加社会实习或实践活动,我院自考工作人员不得借组织、介绍全日制自考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谋取相关利益。

请自愿打寒假工的同学慎重选择打工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自考办

2015年12月18